1.资料、文档、数据等必须有效组织、整理和归档备案。
2.硬盘、带存储功能的设备等涉密信息存储介质应按照所存储信息的最高密级标明密级。
3.禁止任何人员将数据中心的资料、文档、数据、配置参数等信息擅自以任何形式提供给其他无关人员。
4.对于牵涉到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的重要信息、密码、资料、文档等必须妥善存放。外来工作人员的确需要翻阅文档、资料或者查询相关数据的,应由机房相关负责人代为查阅,并只能向其提供与其当前工作内容相关的数据或资料。
5.重要电子资料、电子文档、数据应采取对应的技术手段进行加密、存储和备份。
6.存有秘密信息的存储介质,严禁外借、复制;不得向无关人员提供网络入口及口令。
7.调动工作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涉密文件、资料上交。
8.发现失、泄密现象,要及时上报。
9.不再使用或无法使用的涉密信息存储介质在进行报废处理时,应进行信息消除或载体销毁处理,所采用的技术、设备和措施应符合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的有关规定。